【领导解读】宿州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邵广真:《宿州经开区关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事项的问答
1、问:《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目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要素资源短缺、配置效益不高、转型发展不快等问题日益凸显,依据《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秘〔2021〕76号)文件精神。
2、问:制定《实施意见》的意义是什么?综合考虑了哪些方面?
经开区制定本实施意见,是政府摸清工业“家底”、优化资源配置、实施精准服务、倒逼低效转型的有力抓手;可以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均论英雄”的发展理念,是企业找准产出效益最优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路径;也是助力“双招双引”、推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是大势所趋,更是发展所需,加速实现企业“腾笼换鸟”、产业“转型升级”。
3、问:此次《实施意见》研判和起草流程有哪些?
答:(1)起草初稿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对全区工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依法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实现亩均效益最大化,结合我区实际,经发局于2022年6月初完成了《宿州经开区关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起草工作。
(2)征求意见
2022年6月中下旬,两次征求了管委会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及参评规上工业企业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
2022年7月15日,安徽拂晓律师事务所对《宿州经开区关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4)正式印发
经宿州经开区2022年第31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宿州经开区关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4、问:出台《实施意见》后,预计达到什么目标值?
答:建立以企业亩均产出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制度,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实现亩均效益最大化。
5、问:《实施意见》实施后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明确范围。2021年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新设立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的企业、兼并重组类企业及其他暂不适宜纳入评价的企业,设置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自约定竣工时间起),企业扩产、技术改造等新增用地的,新增部分参照设置3年过渡期。
(2)设置指标。设置“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综合税收、综合营业收入”4个主要评价指标。指标体系中增设综合素质加分项目,最高加分不超过30分。
(3)计算方法。企业综合得分=(亩均税收/亩均税收基准值)×指标分值+(亩均营业收入/亩均营业收入基准值)×指标分值+(综合税收/综合税收基准值)×指标分值+(综合营业收入/综合营业收入基准值)×指标分值+企业综合素质附加分。
(4)分类管理。按照评分高低设置A、B、C、D等4个等次。
(5)差别化策略。依据“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规范转型,D类调控帮扶”的工作原则,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
6、问:《实施意见》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2)各局室明确自身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督查考核,制定明确的追责机制。
7、问:《实施意见》出台后,下一步工作计划有哪些?
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引导;到2023年底,将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纳入评价,实现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全覆盖。
8、问:针对《实施意见》,若群众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如何咨询?
答:政策解读咨询渠道:现场咨询,电话咨询
解读部门:经济发展局
解读人:李强
咨询电话:0557-392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