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宿州市鹏御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按照注销程序,决定对宿州市鹏御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宿危化经字〔2023〕060001,有效期至2026年6月15日。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