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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食堂水电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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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食堂水电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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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AHTZ-202502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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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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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管委会大楼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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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吴工 |
15655779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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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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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401、24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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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
1865577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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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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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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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徽淮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晟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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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505002.69 |
493600.76 |
520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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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30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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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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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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