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宿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宿建〔2025〕90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拟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1.先进集体: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宿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先进个人:
朱 峰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郭 戈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
王阿玲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消防综合科科长
顾 松 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登亚 安徽宿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0日-10月15日。如有相关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建设局,联系人:丁朦;联系电话: 3932011。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