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经开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宿开秘〔2019〕38号)及2021年第21次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规定,现对申请宿州经开区公租房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1.张一凡,男,户籍地:埇桥区南关街道,身份证号:34220119890725XXXX,现工作单位: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收入情况:5000元/月,入住3人。
2.赵明宇,男,户籍地:宿州市砀山县,身份证号:34222119901124XXXX,现工作单位:宿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入情况:6000元/月,入住2人。
3.徐小薇,女,户籍地:安徽巢湖,身份证号:34260119881003XXXX,现工作单位: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入情况:7000元/月,入住1人。
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信息如有不实可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对线索不清的匿名来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内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611室,电话0557-3931828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