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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园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7 15:43 编辑:开发区站管 来源: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号: 阅读:

一、项目编号AHTHGCZX-2024-023重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园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安恒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银河三路碧桂园18#1002室

额(元):226600.00元

  分:91.7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园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园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包括生物医药科技园、电子信息产业园、西部标准化厂房、新区建投商务写字楼综合楼等四个园区内共计91台在用客、货电梯进行一年日常维保及维保期内1年的年检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11号楼,联系方式:1815570080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宿州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鞋城五路508号管委会十楼    

联系方式: 恵工18055782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11号楼1304室 

联系方式: 吴 1860567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18605677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