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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雪龙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雪龙沼气锅炉升级改造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8 11:25 编辑:开发区站管 来源: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号: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雪龙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雪龙沼气锅炉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3930370

联系地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安徽雪龙沼气锅炉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雪龙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五路北侧816号

评价单位:安徽拓睿环境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雪龙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沼气锅炉升级改造项目,将原有沼气锅炉改为备用,新增1台沼气锅炉(型号:WNS2-1.25-Y.Q)。设置2个缓冲气柜储存沼气,沼气管道分别和2个沼气锅炉相连,改进脱硫设施(原采用干式脱硫,现采用生物脱硫),新增锅炉燃烧废气净化设施(水喷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使用的沼气采用生物脱硫法脱硫后通入沼气锅炉。沼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源头控制,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次为锅炉技改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营运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灰渣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废酸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济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管理中心

          20245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