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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开区东部标准化厂房公交车停靠点EPC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6 17:21 编辑:开发区站管 来源: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号: 阅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2024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东部标准化厂房公交车停靠点EPC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中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B座24楼2403号

中标(成交)费率:61.57%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08日)。

更正为: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中山南路西龙虎路南

中标(成交)费率:8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05月16日-2024年05月17日)。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原因:原中标供应商陕西中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调配到位,故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顺延至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汇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结果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联系电话:1595557878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宿州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鞋城五路 508 号   

联系方式:19955757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  

联系方式:15955578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强    

电    话:15955578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