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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15:39 编辑:开发区站管 来源: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号: 阅读:

一、项目编号SSJSSZ-2024001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4号时代智谷创业园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万零玖仟陆佰圆整(¥109600.00元)

评审得分:92.0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编制《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服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园区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细化发展目标,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服务时间:2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方方(组长)、邓惠芳、王昌济、陈咏梅、王增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 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   

联系方式: 15855300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  

联系方式:   18225965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工                

电   话: 1822596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