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宿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市级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宿科知〔2018〕68号)要求,组织申报2017年市级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
2.资助标准:国内授权发明专利10000元/件;国外授权发明专利20000元/件。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在2018年6月6日前向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审定授权说明书扉页第一专利权人地址为准)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宿州市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可从市科技局网站(http://zscq.ahszkj.gov.cn/content/)下载;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提交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单位申请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全部共有人的声明和签章。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递交受理单位。
特此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