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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这些环保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4-05-13 15:37 编辑:开发区站管 来源: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号: 阅读:

从2024年5月开始,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环境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了,快来了解一下。

全国文件及标准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为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管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一、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二、对1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本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3、《节约用水条例》

为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通过加强用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水资源损失、防止水资源浪费,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的活动。本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4、《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为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适用本规则。本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5、《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6、《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本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7、《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要求》(HJ 1355-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防治放射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规范乏燃料运输容器的设计活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乏燃料运输容器的设计要求,包括运输容器材料、结构、热工、包容、屏蔽、临界安全及制造等要求。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8、《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HJ 1356-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的工作流程、数据准备、遥感解译、线索筛查、线索生成、成果归档等相关要求。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9、《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技术规范》(HJ 1351-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方法。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10、《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监测数据处理与检验技术规范》(HJ 1352-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基于手工监测并采用受体模型法开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监测数据的处理和检验。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11、《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正定矩阵因子分解模型计算技术指南》(HJ 1353-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正定矩阵因子分解(PMF)模型计算,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PMF模型计算方法。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12、《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化学质量平衡模型计算技术指南》(HJ 1354-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化学质量平衡(CMB)模型计算,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CMB模型计算方法。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13、《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GB/T 51040-2023)

为适应地下水监测发展需要,提高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运行等质量与技术水平,满足地下水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需要,做到技术宪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地下水监测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等。地下水监测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14、《土壤中铜、锌、铅、铬和砷含量的测定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NY/T4435-2023)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土壤中铜(Cu)、锌(Zn)、铅(Pb)、铬(Cr)和砷(As)5种重金属元素的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本文件适用于对土壤样晶中铜(Cu)、锌(Zn)、铅(Pb)、铬(Cr)和砷(As)含量的快速定量分析。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15、《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CJ/T221-2023)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泥泥质检测指标的术语、定义和检验方法。注:本文件中污泥泥质检测指标包含:有机物含量和灰分、有机质、烧失量、含水率、污泥沉降比、污泥容积指数、混合液污泥浓度、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浓度、低位热值、脂肪酸、总碱度、挥发酚、氰化物和总氰化物、油类、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蛔虫卵、锌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等56个泥质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泥的测定。本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