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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锦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0 14:18 编辑:开发区站管 来源: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字号: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锦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3930370

联系地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锦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安徽锦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评价单位:安徽一枝独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锦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安徽锦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投资建设锅炉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购置燃气锅炉、燃气调压设施等设备,在原有锅炉房内拆除2吨/小时的燃油锅炉改建为2吨/小时的燃气锅炉。本项目已由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三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的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天然气锅炉的控制指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座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尘、废滤网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更换时回收处理。废渣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由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