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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三十三处铝合金模板加工基地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0 14:17 编辑:开发区站管 来源: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字号: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三十三处铝合金模板加工基地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3930370

联系地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三十三处铝合金模板加工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江二路809号

评价单位:宿州师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在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江二路809号投资建设三十三处铝合金模板加工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租赁宿州市永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安装铝合金模板加工设备,水电安装等,主要用于建筑铝合金模板加工、仓储、维修等,建成后可达到年产铝合金模板6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由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予以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尘、焊渣、金属沉渣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综合处理。废渣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油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由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