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宿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危险特性鉴别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szhazb2020026
2、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危险特性鉴别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宿州经济开发区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标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位于宿州经开区金泰五路。宿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主要接管铁路以东园区内企业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8、项目预算:40万元
9、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其中第(2)项需按该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能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经营范围,并确保出具的鉴别方案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三、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1日17时30分。
3.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200 元整。
3.3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在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宿州市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南栋806)招标代理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2)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报名。
四、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磋商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2日14:30时。
2、磋商地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1 楼会议室(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1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顾工 电话:0557-3919050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金海大道8号
招标代理机构: 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工 联系电话:0557-3039528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南栋80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