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开秘〔2021〕37号
各局、室、中心,新区建投集团公司,金海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分局: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9日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19〕9号)等精神,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在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到2022年底,经开区各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重点做好以下7项基础工作:
1.统一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为依托,统一实施经开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应用好监管平台,做好信息交换、随机摇号、任务认领、联合惩戒、结果反馈等工作,做到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抽查检查工作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2.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执法部门和经开区管委会要依照省级统一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级本部门、本辖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执法权限等事项,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3.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签收认领、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在监管平台上建立覆盖本系统各层级、与部门职责及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检查对象应按照许可类别、所处行业、风险等级等要素分类标注,确保精准监管。
4.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监管执法部门和经开区管委会要统筹建立本系统、本辖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纳入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应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部门岗位等要素分类标注,确保专业执法。
5.制定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各单位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本部门、本辖区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开展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双随机抽查的范围、重点监管事项、抽查程序、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公开以及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程序,确保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6.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根据省级工作部署和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合理安排抽查的分配比例,明确各批次抽查的对象范围、发起方式、抽查比例和时间安排,汇总形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任务和实施部门,防止多层重复检查。
7.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明确部门随机联查的实施范围,按照管委会主导、部门牵头、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中央明确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领域为重点,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逐步实现“多帽合一”。
要建立部门随机联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基础上,根据相关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和国家层面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规范,整合归并多个部门对同一主体的抽查事项,原则上成熟一批、公布一批、逐步完善。
(二)把重点监管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补充,提升监管精准度。
对涉及民生、人身及健康安全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要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纳入双随机抽查的体系和工作计划,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通过飞行检查等形式立即实施检查、处置;对通过抽检、监测等途径发现存在普遍性问题和高风险的区域、行业实施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守法合规,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扎实做好涉企信息归集,提升监管透明度和公信度。
1.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录入。园区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应当由处罚决定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2.大力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应用。通过监管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和应用,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实现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互通。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及时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
3.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构建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措施,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和监管工作流程,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各环节,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4.推进智慧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升大数据采集、开放和分析应用能力,开展监管风险动态评估,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律与特征,准确预测市场监管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每年6月底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并向社会公布。
(二)每年6月底前,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每年12月底前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完成双随机检查。
(三)2022年12月底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2022年6月底前,建立部门随机联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2022年12月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和应用,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对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经开区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园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日常协调、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管委会统筹负责本辖区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园区各监管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督查督导,统筹做好经费保障。
(二)抓好责任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