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学枫桥重化解建机制保稳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学枫桥重化解建机制保稳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开秘〔2019〕41号
各局室、中心,新区建投集团公司,金海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分局:
现将《经开区学枫桥重化解建机制保稳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19日
经开区“学枫桥重化解建机制保稳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切实做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化解信访积案,实现经开区进京访降量退位,维护园区和谐稳定。经开区管委会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学枫桥重化解建机制保稳定”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学枫桥,夯实信访基层基础。
(一)加强基层信访队伍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压实街道、社区基层责任,每个社区要确定至少一名信访网格员,具体负责社区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推广灵璧县综治维稳信访网格员做法,配备专人做好信访收集信息、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工作。实行信访工作补助金制度,对“三无”(无重复上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社区,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信访工作经费(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宿机《F803》号),由财政局承担。进一步规范街道信访室建设、落实配备信访专职副主任,专门负责信访工作。同时推选出威望高、能力强的“乡贤”“五老”等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二)落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街道社区要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社区书记、主任信访工作责任,做好矛盾纠纷的包保化解,落实“两委”班子对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周会商制度。信访分管负责人每天对信访问题要进行研判,及时协调做好矛盾化解调处工作。社区信访网格员每天做好信访信息收集,对信访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及时上报。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每月研究一次信访工作,落实好街道党政领导接访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分管负责人要定期研判信访形势,强化上下沟通协调,深入一线做好矛盾化解。信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业务水平,履职尽责到位。
(三)明确工作目标要求。一是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做到家庭琐事不出门、邻里纠纷不出组,把问题解决在家门口。实行基层干部报酬与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挂钩制度,鼓励引导基层干部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努力实现大事不出街道办事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在授权范围内做好信访事项的化解处置工作。三是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园区信访办协同金海街道办事处合力做好辖区范围内信访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属地和属事部门的各方责任,全力解决信访问题。
二、重化解,集中攻坚信访积案。
(四)明确专项治理任务。以园区2018年以来的信访事项为重点,围绕进京、去省、来市上访、重复上访、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属事、属地责任,实行双向交办。1.开展宅基地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涉访事项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宅基地纠纷和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工作组负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由金海街道办事处负责;2.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纠纷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规划局牵头负责;水利设施涉访事项,由经开区河长办负责;3.开展环境保护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经开区环保分局负责;4.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经开区扶贫办负责;5.开展土地征收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工作组负责;6.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涉访事项专项治理协调解决项目停工烂尾延期交房问题,由房管分局负责;7.开展房屋征迁与补偿涉访事项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政府在房屋征收中与群众产生的纠纷,由经开区征收安置办负责,金海街道办事处配合;8.开展城区物业管理服务涉访事项专项治理,提升物业企业管理水平,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在用水、用电、小区治安、物业服务等方面的纠纷,由金海街道办事处负责;9.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金海街道办事处负责;10.开展企业改制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经发局负责;11.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涉访事项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问题,由财政局负责,公安分局配合;12.开展涉军群体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金海街道办事处负责,公安分局配合;13.开展农民工欠薪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14.开展涉法涉诉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园区政法委负责;1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园区政法委负责,公安分局配合;16.开展基层干部作风涉访事项专项治理,由纪工委负责,金海街道办事处配合。
(五)明确专项整治责任。对16项专项治理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集中攻坚。一是明确领导责任。经开区党工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包保信访积案,落实包保责任,加大协调化解力度,推进问题妥善解决。同时,按照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抓好信访件的包保,成立化解工作专班,做到“四见面、两查看”(即“与责任单位领导见面、与责任人见面、与信访群众见面、与关联人见面”;“查看现场、查看信访档案”),切实推进问题解决。金海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要强化包保责任,加强对信访积案的分析研判,协调推进问题化解。二是明确部门责任。牵头部门围绕专项治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有举措、有时间安排、有工作成效。针对本行业本部门的信访积案,逐案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笔保障经费,推进问题解决。三是做好工作配合。涉事部门与涉稳部门要加强配合。涉事部门要主动作为,在职责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涉稳部门要认真落实稳控责任,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教育感化和困难救助工作,确保人稳当地。
(六)确保专项治理成效。通过开展16项专项治理、集中攻坚,力争实现经开区进京、去省访大幅下降,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全区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园区班子成员包保案件要全部做到案结事了,力促息诉罢访。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保案件按照“事要解决、怨要纾解”要求,实现人稳当地,推进问题解决。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各部门信访事项办理及时受理率力争达到100%,按期办结率力争达到100%,群众满意率力争达到98%,参评率力争达到80%。各部门信访积案化解率力争达到100%,息访率力争达到80%以上,2020年园区“三无”社区力争达到80%。确保进京访总量降幅超过全市平均降幅,进京重复访占比降至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三、建机制,凝聚合力确保实效。
(七)落实领导包案。各级包案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责任,亲自接访、亲自包案、亲自调查、亲自处理、全程参与,直至“案结事了”。一是定期接访。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每月接访不低于2次;分管负责同志至少每月接访不低于3次,其他领导至少每月1次在信访接待室接访。金海街道办事处接访室要做到全天有领导坐班接访。二是预约接访。包案领导约访前要认真调研,接待时要详细听取群众诉求,深入进行分析,形成完整明确的处理意见及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三是带案下访。根据园区班子领导分工,结合围绕16项专项治理带案下访,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进行“坐堂会诊”,核实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剖析问题症结,确定化解方案,解决实际问题。四是登门走访。对矛盾突出和化解难度大的问题,包案领导至少2次深入信访人家中,倾听信访人诉求,了解信访人实际情况,也可采取驻点的方法广泛深入地听取意见,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八)推进问题解决。一是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各部门负责人要安排专人与信访办对接,进入园区信访工作群,并时刻关注相关讯息,落实信访联络员工作机制。二是落实会商会办工作机制。园区分管负责同志、公安分局负责同志、信访办主任、金海街道办事处信访维稳负责同志和相关属事部门负责人组成信访工作会商会办小组,每周要集中会商疑难信访案件不少于半天,并根据工作实际,随时调度信访事项化解情况,推进问题化解。三是深入开展信访听证评议工作。把信访听证评议作为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行之有效的办法,用群众的声音评判信访问题的处理,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的公开监督作用,确保信访事项处置更公平、更公开。
(九)加强督导调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信访办将适时开展督导。一是开展实地督导。由政法委、公安分局、信访办等信访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积案化解情况等开展实地督导;同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于进展缓慢、进京去省访仍然高发部门、领域实施专项督导;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再次发生的进京访、去省集体访开展个案督导。专项行动期间进行的督导活动要形成督导通报,上报园区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领导,下发各级各部门。二是实施电话督导。信访办每周对各部门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信访积案化解情况、信访人稳定情况及工作计划等进行电话抽查。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园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部门在调度会议上表态发言。园区信访事项包案负责领导,定期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调度,推进问题解决。专项行动涉及的部门至少每半月要分析研判一次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信访办每周调度一次,根据督导和电话抽查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化解措施不实的部门进行调度,督促工作落实,并下发专题通报。
四、保稳定,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十)加大问责力度。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信访问题化解。对因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实、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导致信访事项久拖不决,造成群众多次越级上访和发生越级集体访、异常访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宿州市信访工作问责办法》规定,区分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选年度综合性荣誉称号资格、实施重点管理等3种问责方式;对相关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4种问责方式。
(十一)依法规范秩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有序逐级上访。对合理诉求已经依法依规解决到位,生活困难已经给予合理救助,经多次思想教育,但仍多次缠访、闹访、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在信访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以访施压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处理,树立依法逐级走访的良好导向,进一步强化法治信访思维,规范信访秩序。
(十二)强化信访考核。实行“三纳入”进行考核,“学枫桥中化解建机制保稳定”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纳入园区年度综合考核,纳入园区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园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落后的部门取消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资格,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列入年度重点管理。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