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开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
关于印发《宿州经开区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局室、中心,金海街道办事处,北杨寨行政管理区:
现将《宿州经开区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依据有关条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凡是具备条件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办理和落实。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各局室、中心、金海街道办事处、北杨寨行政管理区都负有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责任。党政办办公室总牵头,负责汇总办理情况。
二、承办议案和提案的工作程序:
1、分类、登记。党政办公室收到议案和提案后,应首先进行分类、登记,以防丢失、漏办、贻误。
2、汇报。由党政办公室写出议案和提案的有关情况和办理意见,向管委会领导汇报,确定承办单位。
3、交办。由党政办公室向有关单位转送相关议案和提案,并提出办理要求及办理时限。
4、承办。各承办单位接到议案和提案后,承办单位负责人应逐件审阅,明确专人负责,按办理要求限期办结。如发现有交办不准的,应及时退回党政办公室,并说明情况,提出转办意见,不得自行转到其他科室办理,以免丢失或发生差错。
5、协调。党政办公室负责有关协调工作。对于涉及几个单位的议案或提案,党政办公室明确主办、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积极牵头办理。
6、催办。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承办任务,党政办公室要经常与各承办单位保持联系,督促检查承办情况。
7、答复。议案、提案办理结束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按要求答复代表和委员或向有关部门提出会办意见。对建议、提案的答复内容要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对所提问题和要求,要逐条答复,有的放矢,言简意赅,口气谦逊,尊重代表、委员。
8、反馈。承办工作结束后,行政办公室要主动了解代表和委员对答复意见的反映,不断改进办复工作。凡发现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要查明原因,责成承办单位作出补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