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50159124/201704-55447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4-14 发布日期: 2017-04-14 10:2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经开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经开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

来源: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4-14 10:23 编辑:经开区


关于印发《宿州经开区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局室、中心,金海街道办事处,北杨寨行政管理区:

现将《宿州经开区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宿州经开区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依据有关条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凡是具备条件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办理和落实。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各局室、中心、金海街道办事处、北杨寨行政管理区都负有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责任。党政办办公室总牵头,负责汇总办理情况。

二、承办议案和提案的工作程序:

1、分类、登记。党政办公室收到议案和提案后,应首先进行分类、登记,以防丢失、漏办、贻误。

2、汇报。由党政办公室写出议案和提案的有关情况和办理意见,向管委会领导汇报,确定承办单位。

3、交办。由党政办公室向有关单位转送相关议案和提案,并提出办理要求及办理时限。

4、承办。各承办单位接到议案和提案后,承办单位负责人应逐件审阅,明确专人负责,按办理要求限期办结。如发现有交办不准的,应及时退回党政办公室,并说明情况,提出转办意见,不得自行转到其他科室办理,以免丢失或发生差错。

5、协调。党政办公室负责有关协调工作。对于涉及几个单位的议案或提案,党政办公室明确主办、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积极牵头办理。    

6、催办。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承办任务,党政办公室要经常与各承办单位保持联系,督促检查承办情况。

7、答复。议案、提案办理结束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按要求答复代表和委员或向有关部门提出会办意见。对建议、提案的答复内容要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对所提问题和要求,要逐条答复,有的放矢,言简意赅,口气谦逊,尊重代表、委员。

8、反馈。承办工作结束后,行政办公室要主动了解代表和委员对答复意见的反映,不断改进办复工作。凡发现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要查明原因,责成承办单位作出补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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